以前在部队时,每天早上被逼着起来跑步,尤其在冬天,从热乎乎的被窝赶进刺骨的寒风,真是恨地咬牙根儿。
后来,离开了部队,再也没人逼着跑步,自己更是舍不得逼着自己受罪,能偷懒时且偷懒,真正享受了一段自在的日子。尤其没孩子的那几年,每到周末就睡个天昏地暗,跑步的事仿佛再也与己无关。
就在9月份的一天,不知哪根神经动了一下,我突发奇想要去重操旧业。
LG是个坚决不爱锻炼的主儿,听他讲高中、大学时就是经常逃早操的那一个。看来想让他陪着锻炼恐怕是连门儿也没有。没办法,只好自己给自己打气,每天晚上坚持跑上一会儿。
这一跑不当紧,我仿佛又找到了当年那份坚持的感觉,一发而不可收。当然,我的更多用意也是想打动LG一起来运动,让事实来说话,让行动感染他。别说,坚持了大概不到一个月,他看着看着真的按捺不住了,也跟在身后跑起来。只是,他经常会偷懒,不拉他,就会屁颠地看电视,说自己累呀,瞌睡呀什么什么一堆忽悠人的理由。
但人终究是会被感染的,近朱者赤嘛。
我每天坚持拉着LG来跑步,直到有天,他跑着跑着竟然不想停下来了。我心里自然偷着乐,真不枉费他媳妇儿我一番苦心。
说实话,晚饭后我也想坐下来暖暖和和地看会儿电视,耍会儿懒。但我真的不想让誓言再变成一时的失言,每次都是鼓足了勇气,心中暗暗下定决心,这一次,无论如何也不能半途而废。
嗯,就这么着。
现在,晚饭后稍作歇息,不管外面天气多冷,我们都会不厌其烦的穿上衣服出去跑步。尤其可爱的宝贝儿积极性也很高,每次像个小尾巴似的跟在身后,虽然有时会跟着捣乱,倒也增添了不少乐趣。
今天,梅子把这个讲出来,一则提醒亲爱的博友们也能一起锻炼,趁咱们还跑得动。二则是为自己加油,希望自己能够一直坚持下去,完成这个华丽的大转身,嘿嘿。
话说那些允许被挥霍的年代叫青春,为了老来胳膊腿儿还能灵便,有个好身体才是最要紧的,其他神马都是浮云。
左三圈,右三圈,脖子扭扭,屁股扭扭,早睡早起咱们来做运动......
(图片来自网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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